1、被雍正赐死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2、清朝宫廷记事录《清皇室四谱》中,关于雍正皇三子爱新觉罗·弘时的记载只有寥寥数语,大致是形容其年少放纵,言行不谨而被雍正厌恶,最终遭到革除宗籍赐死的下场。
3、雍正五年的一天,在宗祠祭祀之时,弘时忽然以“先帝在天之灵,愿目睹手足和睦,兄友弟恭”的说辞,为被雍正囚禁于宗人府的允禩等几位亲王求情,话里话外,直指父亲不顾手足之情,迫害几位皇叔,将令康熙魂魄不安云云。
4、雍正闻言勃然大怒,随即下诏以“言行放纵不谨”的罪名将弘时革除宗籍,而后赐死。
5、由此可见,正是弘时的这些话令雍正清醒地认识到“才智不足,尚可教诲,然此子心怀异志,侍君不忠,对父不孝,则断不可留”。
6、扩展资料母齐妃李氏。
7、雍正四年二月十八日,命为允禩之子。
8、据载他年少放纵,行事不谨慎而在雍正五年(1727年)被削除宗籍。
9、雍正五年丁未八月初六日申时卒,年二十四岁。
10、雍正十三年(1735年)10月,清高宗(乾隆帝)即位之后,追复弘时的宗籍。
11、弘时嫡福晋姓董鄂氏,是尚书席尔达的女儿。
12、有两个妾,一是钟氏,是钟达的女儿,一是田氏,有一子永珅,3岁夭。
13、《清史稿·卷二百二十 列传七》:弘时雍正五年以放纵不谨,削宗籍,无封。
14、参考资料爱新觉罗·弘时-百度百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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