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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宾多措并举助推政采提质增效
本报讯记者袁瑞娟 通讯员陆燕斌报道 今年以来,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各级财政部门扮好“守门人、监督员、贴心人、护航者”四个角色,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。统计数据显示,今年1—6月,全市实际已完成采购金额9.19亿元。
为当好政府采购的“守门人”,来宾市财政局在“创新”上发力,率先在全区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清廉专项行动,加强对采购人、评审专家、代理机构的监管。一是以“改”促廉,堵住腐败源头。市本级全面取消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抽取专家,改为采购人在现场监管下开展评审专家抽取活动,要求采购人不得设置特定条件抽取专家、不得低于1:2比例抽取专家、不得无故回避专家。今年以来,来宾市已有76个项目完成了现场抽取专家,营造了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。二是以“惩”促戒,肃清专家队伍。目前已对16名评审专家按规定程序申请取消专家资格;对被立案调查的1名评审专家、不按规定评审或回避的3名评审专家实施“挂起”管理,暂不准许参加评审活动,确保专家队伍风清气正。三是以“清”促管,把好进出关口。开展代理机构清退和整治行动,将不符合备案要求的14家代理机构移除出备案登记名单,并及时对外公布,为采购人选取代理机构提供有效信息和依据。
为当好规范采购的“监督员”, 来宾市财政局在“管理”上严格。一是把好专家入口关。对申请入驻“政采云”的108名评审专家严格审核,评审专业与学历、职称、执业资格不相符的,全部予以退回,确保专家真正的“专”。二是推进约谈常态化。建立约谈工作机制,对涉及到违反相关规定的评审专家,在处理决定中明确约谈对象,及时开展约谈教育。目前已约谈评审专家28人次、供应商1家,并要求专家和供应商现场表态、签订承诺书,起到警示和震慑效果。三是压实专管员责任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专管员作用,以点带面推动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;搭建专管员信息沟通平台,提高政府采购质效。
为当好服务企业的“贴心人”, 来宾市财政局在“服务”上提质。一是坚持公开透明,打造“阳光采购”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要求,对意向公开不足30日的采购计划均不予备案。截至目前,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共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873笔,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率达100%。二是定期开展回访,提升企业满意度。全面梳理政府采购中标(成交)供应商名单,每月组织回访一定比例企业,向企业宣传政府采购政策,为企业排忧解难,提升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满意度,今年以来,来宾市财政局已实地走访企业、电话回访企业共计15家。三是加强指标跟踪落实。按月整理更新政府采购项目台账,落实专人负责,采取“保姆式”服务跟踪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进度,形成长效工作机制,确保完成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任务。
为当好中小企业“护航者”, 来宾市财政局在“扶持”上聚力。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。该局印发《展市本级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市本级40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必须到财政部门备案后,方能开展前期工作。二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。对每个采购计划、采购文件,坚持手工备案,从源头把关,督促采购人切实贯彻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、价格扣除优惠、强制和优先采购等政策要求。今年1—6月,全市政府采购合同金额91948.19万元,其中,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910.73万元,占比达91.26%。三是积极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,助力乡村振兴。今年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已填报“832平台”预留采购份额575.75万元,较上年增加166.04万元,同比增长40.53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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