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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,增强内部资金使用处室的责任意识及廉洁意识,加强警示教育,并通过分析典型案例,对资金使用经办人进行提醒、告诫、警示,从思想和行动上严肃财经纪律……”日前,昆明市财政局召开全市资金监管“清源行动”整治复查工作会,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强调。
为深入推进“清廉云南”建设行动之财政资金监管“清源行动”,今年以来,昆明市提高政治站位,成立财政资金监管“清源行动”工作专班,明确工作职责,从预算编制、预算执行、绩效管理、监督检查等方面,全面推进依法理财、科学理财、公正理财、廉洁理财,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推动财政资金监管“清源行动”见实效。
对照省级工作清单要求,市财政局印发《昆明市财政资金监管“清源行动”整治工作方案》《财政资金监管“清源行动”整治工作任务分工方案》,制定《“清廉云南”昆明实践工作实招一览表》《财政资金监管“清源行动”工作清单》,重点聚焦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六个方面问题和37种具体情形“挂图作战”。同时,完善联席会议协调机制、健全协作共享的互通机制、强化动态管理的监督机制、突出精准督导的执行机制,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协调配合,通过多部门联动、成果共享、相互协调、同向发力,推动财政资金监管“清源行动”整治工作提质增效。
“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,全面查找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,坚决惩治各种违规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、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。”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今年以来,市财政局坚持刀刃向内、深挖细查、较真较实,扎实开展财政资金监管“清源行动”自查自纠。截至目前,全市各县(市)区、各部门通过“清源行动”自检自查,初步发现问题163个。
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,昆明市将开展“清廉云南”建设行动昆明实践全面融入全市财政工作,将“清源行动”与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、私设“小金库”、无公函接待专项整治活动统筹推进、同向发力。在全市开展私设“小金库”、无公函接待专项整治,共发现问题92个;通过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自查,共发现问题33个。
针对工作清单中所列的自查质量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,市财政局按照覆盖面不低于50%的比例,联合市纪委市监委等4家单位,对市级一级预算部门及县(市)区开展复查和延伸检查。自行动开展以来,全市财政系统一体推进问题查处与制度建设,强化源头管控,完善财政资金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,全面防范廉政风险;坚持跟踪督办整改,压实整改责任,抓紧补短板、堵漏洞、强弱项。截至目前,已完成问题整改97个,研究出台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十条措施。
“下一步,我们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,督促有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,深入剖析漏洞和短板,建立健全大监督长效机制,从源头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管使用。”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。(记者 吕文康 通讯员 李文龙 付润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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